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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寒假前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9        阅读人数:16

 

各二级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平安建设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夺取高含金量的“平安金鼎”,放假前各单位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 总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2. 总要求: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底线思维,对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

    3. 检查内容:

    (1)各类财产(特别是化学实验品)的保管安全、特种设备的运行安全、工程建设的生产安全。

    (2)各楼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情况。

    (3)学生寝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创业园、办公室(含学生组织)、教室、机房、周转房、商铺等用电、用气、防盗安全情况。

    (4)高配房、弱电房安全情况。

    (5)其它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  时间要求

    (1)1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完成自查,并填写好自查表格(表格附后),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上交保卫处(学生事务中心114 王润鹏 电话:2271501);

    (2)1月12日前保卫处完成对学校重点安全部位检查。     

附件:检查表.xls

 

保卫处

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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