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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案例(2017年第二期)
发布时间:2017-05-02        阅读人数:0

 

案情:校园不良网贷,学生深受其害

    案例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大三学生吴某在网络贷款平台借钱逾期未还,该贷款平台在校园贴吧、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公布吴某照片、身份证、学生证等个人信息,并贴上“欠账不还”的标签,对该生声誉影响很坏。吴某在网贷平台上的借款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增长,学生无力偿还。2016年3月,吴某申请休学,回到乐东老家打工挣钱偿还债务。

    案例2:2016年1月,长春某高校大二年级学生王某在乘坐出租车时经司机顾某主动介绍了解到,可以通过办理贷款轻松赚钱。学生只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到指定的贷款公司登记信息,不仅不用还款而且还能得到好处费。学生王某信以为真,便与顾某到安华手机城以“分期贷”形式贷得一个手机,获取好处费600元。实际上,这个手机是以王某的名义贷得,按照合同,本息都应由王某承担。而顾某则是利用学生想要赚钱的心理,用600元的所谓“好处费”骗得价值不菲的手机。尝到甜头后,王某先后介绍多名同学通过这种形式贷了多部手机及近8万元现金,这些同学同样只得到了好处费,而没有得到手机和本金。1个月以后,这些同学陆续接到催还电话,并遭到恶语恐吓。上述多名同学联合找到王某,王某担心遭到报复便从另一家高利贷公司贷款10万元用于偿还这些同学的贷款。目前,王某心理压力较大,存在轻生想法。

    近年来在全国高校风靡的“校园贷”引起的恶性事件频频曝光,除了无力偿还造成的种种悲剧,校园贷也成为了诈骗高发区。据不完全统计,从2016年3月至今,全国校园贷诈骗案件受害学生人数上千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

    据悉,近期我校也有类似情况发生,有同学透支消费后无力偿还,不停向新的网贷公司借贷用于还款和自己消费,导致借贷金额越来越大。

    警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远离不良网络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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