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重申校园规范停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9-17        阅读人数:28

    为畅通校园道路,确保交通秩序,创文明校园,根据《丽水学院校园交通管理办法》(丽学院【2014】59号)有关规定,现重申校园停车规范。

    1.校内所有车辆(小车、电瓶车、自行车)一律停入停车位(棚)或指定区域;

    2.小车违规停放,每月通报(校外车辆纳入黑名单,就地上锁);

    3.电瓶车、自行车等违规停放,就地上锁。

    请广大师生相互告知,自觉遵守。

 

 

保卫处

2018年9月17 日

(附:校园临时停车场、停车路段示意图)

版权所有(Copyright) 丽水学院保卫处
地址:丽水市学院路1号 邮编: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