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校园道路,确保交通秩序,创文明校园,根据《丽水学院校园交通管理办法》(丽学院【2014】59号)有关规定,现重申校园停车规范。
1.校内所有车辆(小车、电瓶车、自行车)一律停入停车位(棚)或指定区域;
2.小车违规停放,每月通报(校外车辆纳入黑名单,就地上锁);
3.电瓶车、自行车等违规停放,就地上锁;
4.电瓶车违规载人(两人以上)、骑快车者,通报处理。
请相互告知,自觉遵守。
保卫处
2019年2月22日
(附:校园临时停车场、停车路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