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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阅读人数:0

各二级学院(书院)、相关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切实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灾害防治不力,就会威胁生命安全”的理念,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二、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各学院(书院)结合各自特点,针对性的开展教室、公寓、实验实训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应急疏散演练,积累经验、提高师生的反应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学生公寓、学生活动(创业)场所、学生组织办公室的用电安全及各类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隐患;校内各类建筑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消除隐患,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各二级学院(书院)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守安全红线,关口前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结合各学院、专业、场所等特点,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实效,提高师生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各二级学院(书院)、相关单位于5月19日前将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用电子稿报保卫处。

保卫处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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