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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阅读人数:3

各二级学院、直属单位、相关部门: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为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打造平安校园,现结合学校实际,决定11月份开展以“消除火灾隐患、建设平安校园”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内容

    1. 举办新进教职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和演练(责任单位:保卫处)

    2. 向每位学生推送消防安全知识短信、微信至少3条(责任单位:二级学院)

    3. 校内各类公众号推送一期消防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4. 在各公寓楼出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板块;做好每周学生寝室安全用电检查及公布(责任单位:各书院)

    5. 开展公寓楼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后勤服务公司、各书院、保卫处)

    二、具体要求

    1. 提高认识,领导把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分管安全工作领导要亲自把关,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使活动有实效。

    2. 精心设计,勇于创新。“消防宣传月”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符合学生特点,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形式,突出特色,敢于创新,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3. 各二级学院、书院将活动总结(含图片、报道)于12月13日前将电子稿上报学校保卫处114(王润鹏664034),作为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安全)材料之一。

                                               

 

 保卫处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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