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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保安巡逻出警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15        阅读人数:6

 1. 校园巡逻是确保校园安全的重要环节,巡逻人员必须做到24小时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校园巡逻,密切关注校园各类现象和可疑人员。

    2. 重点区域、地段,夜间、节假日期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每天晚上6:00,8:00,10:00;夜间00:00,3:00,5:00必须按寻根点部位巡查触点,同时关注沿途各类可以现象。若有突发事件或根据校园治安状况需要可适时调整。

    3. 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的维护,及时处理校园各类交通和违规停车行为。必要时直接向110报警。

    4. 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要保持好现场,及时抢救伤者,控制犯罪嫌疑人,查明并记录目击者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报告;对不能控制的事件,及时拨打110报警。

    5. 发生火灾时,要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措施,利用现场或附近的灭火设备,扑灭初火。如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疏散人员,并及时向值班干部报告。

    6. 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带上必要的物防装备。在巡逻过程中接到校园110监控中心发出的出警指令时,必须服从统一调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进行处置。

 

保卫处

 2019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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