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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11        阅读人数:18

丽水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丽水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

采购人:

丽水学院保卫处

 

 

 

2021年10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4

第四章采购合同..................................17

第五章评标办法..................................20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2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丽水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丽水学院保卫处磋商202101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期限

履约保证金

丽水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

委托第三方负责丽水学院校园共享电动车运营,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1家运营商投放300辆电动车进入校园运营。

2

5万元

注: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具有共享自行车服务相关业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获取方式:

   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10月18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丽水学院保卫处123室。

   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4)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5)如有同类项目,提供业绩证明。

八、答疑和澄清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当于20211019 16:30 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11022 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丽水学院保卫处123室,逾期不予接收。

十、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丽水学院保卫处会议室。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磋商咨询

磋商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2271501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联系电话:22977152271153

十四、本次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丽水学院保卫处网站http://bwc.lsu.edu.cn/

十五、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 乙方须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开户名:丽水学院

  开户银行:丽水市工商银行处州支行

  开户账号:1210200009200000896

 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方面问题,合同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退还途径:乙方出具交纳保证金凭证、收据、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甲方以转账方式退还。

 3.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对公方式)。

十六、注意事项

1.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按以上要求进行,否则,我有权拒绝其投标。不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即便取得标书开标后一旦发现其资格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

 

 

 

 

采购人:丽水学院保卫处

日期:2021年10月1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名称:丽水学院共享电动车服务项目,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人:丽水学院保卫处

5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22日09:00(北京时间)

接收人:丽水学院保卫处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丽水学院保卫处会议室

6

磋商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学院保卫处会议室

7

答疑与澄清: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

是否接受转包与分包:否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响应文件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10份。

11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丽水学院保卫处网站(http://bwc.lsu.edu.cn/)

1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磋商结果公示:磋商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丽水学院保卫处网站(http://bwc.lsu.edu.cn/)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13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4

履约保证金收取及退还: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5

评审办法和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16

本项目管理方为丽水学院保卫处

17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丽水学院保卫处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设备和服务。

(二)定义

1.“需方”、“招标方”系指丽水学院保卫处。

2.“响应方”系指向需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项目”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向需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本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内容,为本次磋商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响应方参与本次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响应方参与本次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响应方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质疑

1、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2、响应方认为磋商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3、质疑应当采用加盖响应方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磋商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六)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卫处应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七)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保卫处。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招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方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丽水学院保卫处网站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招标方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招标方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二、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内容,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相关方案、资料,对磋商文件中的各个项目给予实质性答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磋商响应的有关评定。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对照表应填写,如不填写,招标方有权视作未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统一采用中文,度量衡单位使用我国法定的计量单位(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两部分须独立装订和密封包装。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造成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该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1.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响应方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4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等);

5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6)共享电动车保险合同。(复印件)

7)共享电动车停放工程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投资预算;

     2)工程设计图纸;

3) 投入设备说明。

8)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运营优势;

     2)项目组织架构与管理团队;

     3)运营流程;

     4)管理制度;

5对校园内共享电动车的流量分析以及应对方案。

9)服务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的标准;

    2)增值服务;

    3)电瓶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质量等相关承诺;

    4)问题车处理措施;

    5)特殊情况应急措施(如发生车祸、出现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6)安全保证资料(保险额度、车速限速技术、电动车品质证明等)。

7)针对运营管理过程中与校方的配合程度、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学生个人信息、车辆维护等方面的责任保证书。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次磋商和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

2.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

在磋商期间形成的有关承诺、报价等均被视为磋商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不可撤回。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 磋商响应文件需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装订顺序应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所叙顺序装订。

2.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均须由供应商盖章,正本1份副本10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名称应写全称。

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三)磋商响应文件报价

1. 竞争性磋商报价形式:国内产品以人民币填报。

2.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指租用共享车的计价标准的最终价格

3.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磋商响应文件需加以密封,封面按格式要求制作。

(二)如果供应商未加写规定标记,招标方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启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地点。

2. 如保卫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磋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保卫处有权拒绝接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

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

3.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4. 供应商补充和修改的书面材料应密封,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有效期

1. 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磋商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中心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并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告之供应商。

、磋商

(一)磋商开启准备

保卫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应参加磋商开启会并签到。

(二)组建磋商小组

保卫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招标方的代表、使用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人员组成。磋商小组负责整个磋商过程的评审与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确认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确认。

(四)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分

 1、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由保卫处主持,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活动的工作人员及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2、主持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

 3、工作人员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各响应方提交的资信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外包装,清点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数量;

 4、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谈判响应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标项废标情况;

5、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9、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0、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由招标方抽签确定。

11、供应商评审总得分=资信技术文件得分+报价得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计算总分时保留两位小数,各供应商的资信技术文件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五)其它重要事项

1、▲供应商磋商文件中规范性要求和模式要求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磋商处理。

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的地点送达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文件;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4)没有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有效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具体格式见磋商文件);

5)授权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不符的;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7)供应商资信和技术磋商文件中出现磋商产品的商务报价的;

8)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9)磋商有效期质保期等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成员认定明显不符合学校实际要求或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主要参数的磋商文件;

11)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磋商文件。

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

4、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5、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五、磋商原则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磋商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办法具体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授予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与评价,根据磋商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保卫处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成交公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招标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招标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由招标方决定是否与排列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二)合同授予

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保卫处签订合同。

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设备供应及其它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方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保卫处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方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学校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伍万元整)。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方面问题,合同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退还途径:乙方出具交纳保证金凭证、收据、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甲方以转账方式退还。

2.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保卫处有权单方取消合同。

3.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自身问题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为了加强美丽校园建设,我校将对校内共享电动车进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引进第三方进行共享电动车的运营管理,以改善校内停车乱、充电乱、安全隐患大等各类停车问题。经研究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引进1家共享电动车供应商投资并负责运营、管理及维护,所有设备、车辆产权属于供应商,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管理和运营校内业务。

二、项目准入要求:

1)按照不低于车辆投放数量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运输调度车辆。

2)利用固定设施及电子围栏,实行定点精准有序停放,运用固定设施+精准电子围栏建设不少于20个停放点位。对不宜停放的区域,也要设置禁停电子围栏签定正式合同7日内完成项目建设、车辆配备,并开始正常运行。

3)投放的车辆必须是新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具备卫星定位和互联网运行服务管理功能。

4)投放的车辆依法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5)对接学校智慧平台,实现相关数据共享,精确掌握校园车辆状态。

三、项目运营相关规定:

1)合作模式:采用校企合作的模式,由供应商全额承担投资,学校提供场地和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合作时间:项目运营合作时间为合同为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将终止续签。

3)建设安排:先期投放300辆电动车。在确保稳定运行及管理的情况下,后续根据需求投放,如成交供应商车辆投放数量不能满足校园需求,经双方协商后,供应商仍无法满足需求的,学校有权引入其他合作单位。

(4)合作要求:供应商负责电动单车安全性,负责上路核准、换电、车辆保险、安全检测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学校保卫处要求划定校园停车区域,设立站牌站点,区域内画线,固定设施及电子围栏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项目运营服务要求:

1)应当对用户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指导、督促用户履行安全文明骑行、规范车辆停放等义务,建立健全注册用户使用车辆信用积分制度,将多次违规违约的用户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使用。

2)仅限16-65周岁实名注册用车、租赁单车服务。

3)应当遵照符合规定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到守法经营、公平竞争。

4)应当购买人身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将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向师生公示,保卫处备案。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应当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建立用户及师生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投诉。

6)应当做好共享电动车调度和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对乱停放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并在30分钟内清理;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定期对车辆进行保洁、维修,提升师生骑行体验感和满意度。

7)应当定期自行检测车辆,及时撤回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影响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车辆。供应商在补充车辆时,应提前10日向保卫处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投放。

8)供应商采集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在境内运营中采集的信息和生成的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并保证该信息安全和保密。

9)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师生规范用车。

10)供应商合同到期或需终止在校园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的,应提前30日向招标方提出书面报告,并依规在规定期限内退还用户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等工作,相关配套设施归校方使用。如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清理工作,校方依规统一处理。

11)项目运行中出现安全事故等问题,由供应商配备理赔专员,优先考虑师生权益承担相应责任。

12)如项目在运行管理中因收费、安全等问题接到师生多次投诉,给校园秩序、师生学习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受到校方5次及以上约谈警告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应当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五、其他

1、标“▲且加下划线”的有关技术和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响应方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除此之外其余的指标、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可在磋商现场,根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的磋商进行变动。

2、除磋商文件中所明确的采购需求规格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性能相当于或高于所明确的产品参加磋商报价。同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对比说明

3.如技术部分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

 

 

 

 

 

 

 

 

 

 

 

 

 

 

 

 

 

第四章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年月日丽水学院磋商号项目采购结果,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公司的共享电动车进校运营许可。

电动车品牌

电动车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共享电动车使用收费标准(元)

校园安防物资赞助(元)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应交纳人民币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方面问题,合同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

第三条交货时间、数量及存放规定

乙方应当在前将共享电动车300辆运入校园内,在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电子围栏内存放。

第四条电动车的标准、质量及交付

1.乙方应保证交付的共享电动车是符合国标政策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且每辆电动车均有保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交付货物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电瓶车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保险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第五条验收时间、标准

1.甲方应当在乙方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后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的有关约定。

第六条共享车规模管理

当运营过程中,运营车辆和实际需求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使用量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增减供货量。

第七条管理服务及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不得无理由引进第三家共享电动车运营商。

2. 乙方需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监督及管理,违反学校规定一次,视情节轻重扣除履约保证金0.1—2万元。若乙方的售后服务有偏离,甲方将约谈乙方,并酌情扣除相应额度的履约保证金,约谈三次以上的将取消续标资格。

3.  乙方在甲方校园内投放的车辆均由乙方负责车辆秩序维护、车辆维修保养、调整车辆停放位置。

4.乙方提供的共享电动车合同期,在我校运营期间,学生租车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人身伤害,乙方全权负责妥善处理。服务承诺详见附件。

5.  在合同期内,乙方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因乙方原因造成个人用户信息泄露,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议终止而失效,任何一方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一方需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 在甲方有重大活动期间,有权要求乙方对运营管理方案进行临时调整。

7. 甲方需要为乙方提供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乙方需要配合甲方及时清理校园内未中标单位的共享电动车。

8.运营期间,对学校管理配合程度高,师生反映好的供应商,经保卫处综合评估,在合同到期后,可续签,符合新国标(GB17761-2018)且无质量问题的车辆,续签后可继续在校园内使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继续运营,可以要求乙方改正。若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但乙方仍不能在双方约定期间内提供符合合同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服务,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运营管理数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视乙方擅自转让行为为根本违约行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五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组成及生效

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变更补充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澄清、承诺文件等及合同附件均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第五章评标办法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管理及资质分值30分,价格及服务分值70分。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响应方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推荐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小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项目

评分内容和标准

得分

备注

管理及资质

30分)

1.在丽水市区具有行政执法部门核发的共享电瓶车号牌配额,网格内投放车辆2000辆为基准,每增加1000辆得1分,以此递推。(0-4分)(需提供相关明材料

 

 

2.具备在高校从事共享电动车经营服务合作经验。

经验丰富(5个及以上)得4分、经验较丰富(1个-4个)以下得2分、无经验得0分。以投标人近三年与高校签署的合同数量作为判断标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0-4分)

 

 

3.车辆定位:具有卫星导航高精度定位系统,精度不超过1.2米,得3分,超过1.2米得0分。(需提供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0-3分)

 

 

4.骑行保险:提供为骑行者购买骑行安全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包含意外伤残事故、意外医疗、三者责任险),有保险提供证明复印件的,得3分,没有保险或无法提供证明得0分。(0-3分)

 

 

5.校方监管方案:对接学校智慧平台,实现相关数据共享,精确掌握校园车辆状态,需提供校方专属的监账号。可展示校内所投车辆数量及骑行次数、骑行潮汐轨迹、规范停车区等。(0-4分)

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4分;
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2分;
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0分

 

 

6.运营环境建设方案:针对本项目情况,在正式运营前进行相关运营环境的建设。(0-4分)
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4分;
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2分;
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0分

 

 

7.日常运维管理方案: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完整的日常运维管理方案,特别在车辆调度和停放秩序管理方面。(0-4分)
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4分;
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2分;
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0分

 

 

8.出险理赔服务方案: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完整的出险赔偿机制、流程服务方案(须包含意外伤残事故、意外医疗、三者责任险)。(0-4分)
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4分;
方案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2分;
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0分

 

 

价格及服务

(70分)

 

1.骑行收费:电动车使用无需缴纳押金,学校师生以打9折优惠为基准,增加0.5%计5分,以此递推。(0-25分)

 

 

2.校园安防物资赞助:以5万元为基准,增加0.5万计5分,以此递推。(0-30分)

 

 

3.回购师生电动车:需针对本校情况,提出有关师生自有电动车回购合理化方案及回购承诺书,按回购50辆计5分,以此递推。(0-15分)

 

 

总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地址: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响应方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4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等);

5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6)共享电动车保险合同。(复印件)

7)共享电动车停放工程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投资预算;

     2)工程设计图纸;

3) 投入设备说明。

8)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运营优势;

     2)项目组织架构与管理团队;

     3)运营流程;

     4)管理制度;

4) 对校园内共享电动车的流量分析以及应对方案。

9)服务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的标准;

    2)增值服务;

    3)电瓶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质量等相关承诺;

    4)问题车处理措施;

    5)特殊情况应急措施(如发生车祸、出现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6)安全保证资料(保险额度、车速限速技术、电动车品质证明等)。

7)针对运营管理过程中与校方的配合程度、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学生个人信息、车辆维护等方面的责任保证书。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次磋商和评审评分有关的资料。

    注:以上部分格式详见附件,其他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丽水学院保卫处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丽水学院保卫处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职工(授权代表姓名)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三

供应商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信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是否有快递经营许可证:

8

获得过何等奖项: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所有供应商都须填写此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

磋商响应函

致:丽水学院保卫处:

(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编号为)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并递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果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与贵中心的解释处理。

3.我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为:

a.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  份;正本份,副本  份;

b.以(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

4.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修改通知、技术规范、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及磋商期间形成的承诺、报价等都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6.如果我方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自愿放弃退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力。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低价的项目。

8.我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9.我方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

我方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正本或副本

 

报价文件封面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地址:

 

 

 

 

 

 

 

目录

1报价一览表;

2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

 

 

 

 

 

 

 

 

 

 

 

 

 

 

 

 

 

 

 

 

一、报价一览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

1

骑行收费(以打9折优惠为基准进行报价,单位:%)

 

2

校园安防物资赞助(以5万元为基准进行报价,单位:万元)

 

3

回购师生电动车(单位: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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