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精神,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夯实校园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深入分析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校园安全环境治理的有效途径,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1.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签订2018年《丽水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责任书》和《丽水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要求,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做到“到岗、到人、到底、到位”;根据新修订的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安全工作的考核指标,落实二级单位的安全责任,严格实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2.抓好各类安全检查机制的落实,强化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夯实消防日常检查制度,抓好日查(3支防火巡查)、周查(书院周查、保卫人员周查)、月查(保卫处抽查)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常规检查的成效;进一步加强校园24小时巡逻和值班,关注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做好治安防范和处理;继续加强校园交通及停车规范的管理,及时曝光各类违停现象,加大对校内乱停放电动车、自行车的整治,及时清理校园“僵死车”,不定期安排人员在道路设卡拦截,劝导电瓶车骑快车和违规带人现象;加强对在校内开展的各类大型活动(新生报到、“三位一体”招生考试等)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门卫管理,对进入校门的社会车辆和出校门的大宗物品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未经批准允许的校外车辆禁止入内;杜绝出租车、三轮车进入校园。
3.重点开展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组织好全校性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继续组织全校各单位开展寒假前、春季开学初、五一节前、放暑假前、秋季开学初(国庆节前)5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在各二级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保卫处组织人员对校内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抓住重点,督促整改
4.重点开展学生防范电信诈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高层消防逃生演练
(1)有针对性的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特别是防范新型电信诈骗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继续不定期编制安全警示案例、发放安全提示信息,通过书院视频、微信群、“丽院护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重点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6.26”禁毒宣传日、新生安全宣传教育、“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学生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2)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继续组织新生签订寝室安全用电承诺书,军训期间开展新生专题消防安全教育,结合11.9消防日组织开展消防运动会。利用图片、警示语、qq群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防范宣传教育,使消防安全常识人人知晓,违规用电行为人人抵制。
(3) 组织消防演练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灭火、逃生等消防演练,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组织高层火灾逃生演练、新生入学后组织全体新生进行灭火器材使用演练,结合不同部门、不同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新进教职员工以及实验员、楼道管理员、食堂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等消防器材使用演练,以提高他们逃生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5.加强技防建设,充分发挥校园监控系统的作用。加监控存储,确保各门卫存储达90天,其他监控存储30天的要求,南门一键报警接入公安110。逐步改造黎明校区监控系统。
6、加强保卫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部门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并邀请社区民警、公安专业人员对保卫干部、校卫队人员、学生护校大队成员业务培训。
7、做好户口管理、临时用工人员信息、临时通行证办理等工作。
8. 加强与公安、交警、国保、社区的联动,互通信息,及时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