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保卫处宣
大学生活是大学生进入社会开始独立人生的第一站。暑假来临,一定有许多同学去打工或实习,以补贴家用或者积累经验。
但是,一定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增强防范意识。
假期外打工是勤工助学的有效途径,也是社会实践的形式之一,但大学生需要三思而后行,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劳动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真正实现既获取经济利益又锻炼能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