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防控办函【2020】25号、浙教防控办函【2020】31号、浙教防控办函【2020】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开学后校园管控如下:
一、学校除南门外,北门工作日限时段开放1个车道,缓解南门上下班高峰时段通行压力。
二、进校园要求:
1.教职工进校园,凭校园卡、测温、验健康码后进入。
2.各部门、二级单位临时用工人员、需要经常出入校园的业务单位人员,凭通行证、测温、验健康码后进入。
3.外来人员和车辆(包括外卖)禁止进入校园。
因业务需要进校园的,必须事先与校内对接单位取得联系,由校内对接单位出具证明(交门卫),测温、验健康码、登记后戴口罩进入,并领取出校门通行证。
三、出校门管理
1.不住在校内的教职员工离开学校出校门的,凭校园卡。
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和后勤用工人员出校园的,凭通行证并登记。回校时凭以上证明、测温、验健康码登记后入校。
进校内办理业务的校外人员离开学校出校门的,凭出校门通行证,并交回。
2.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包括留学生)不得出校门。
(1)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凭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科(国际中心)的证明(由学生处统一格式)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外出。进校时凭以上“双证”通过门卫测温(温度写入该证明表格)、验健康码后进校。
(2)因实习等教学性需要经常出入校门的学生,凭有本人照片的临时通行证(学校发放)和学生证(身份证),经测温、验健康码后进出学校。
四、应急处置
凡体温超过37.3度或健康码为非绿色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住校内师生回校时有以上情况的,立即带入临时观察点,上报学校医务室2271120。
五、强化校园安全管控
1. 疫情防控期间,校内不得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2.校内各场馆不对社会开放。
3. 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
六、管控责任人:
1.校门管控责任人:周勇军(13967063908),南门保安4人,北门保安2人,保卫处人员轮班执情
2.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胡永军(13666566388)
3.校园管控责任人:吴学林(15215736990)
保卫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