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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开学后)管控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5        阅读人数:6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防控办函【2020】25号、浙教防控办函【2020】31号、浙教防控办函【2020】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开学后校园管控如下:

一、学校除南门外,北门工作日限时段开放1个车道,缓解南门上下班高峰时段通行压力。

二、进校园要求:

1.教职工进校园,凭校园卡、测温、验健康码后进入。

2.各部门、二级单位临时用工人员、需要经常出入校园的业务单位人员,凭通行证、测温、验健康码后进入。

3.外来人员和车辆(包括外卖)禁止进入校园。

因业务需要进校园的,必须事先与校内对接单位取得联系,由校内对接单位出具证明(交门卫),测温、验健康码、登记后戴口罩进入,并领取出校门通行证

    三、出校门管理

1.不住在校内的教职员工离开学校出校门的,凭校园卡。

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和后勤用工人员出校园的,凭通行证并登记。回校时凭以上证明、测温、验健康码登记后入校。

进校内办理业务的校外人员离开学校出校门的,凭出校门通行证,并交回

2.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包括留学生)不得出校门。

(1)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凭所在二级学院学生科(国际中心)的证明(由学生处统一格式)学生证(或身份证)外出。进校时凭以上“双证”通过门卫测温(温度写入该证明表格)、验健康码后进校。

(2)因实习等教学性需要经常出入校门的学生,凭有本人照片的临时通行证(学校发放)和学生证(身份证),经测温、验健康码后进出学校。

    四、应急处置

凡体温超过37.3度或健康码为非绿色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住校内师生回校时有以上情况的,立即带入临时观察点,上报学校医务室2271120。

五、强化校园安全管控

1. 疫情防控期间,校内不得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2.校内各场馆不对社会开放。

3. 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校园各类安全隐患。

六、管控责任人:

1.校门管控责任人:周勇军(13967063908),南门保安4人,北门保安2人,保卫处人员轮班执情

2.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人:胡永军(13666566388)

3.校园管控责任人:吴学林(15215736990)

  

  

保卫处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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